第六十一章 我好像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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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拎着李儒郎中令的腰牌,嘴里哼着小曲儿的何咸,慢悠悠地便出了醉东方酒楼。此时,他的心情十分愉快,不止能摆脱李儒那个傲气自负的家伙,还因为他自穿越后,一直都在期盼着这幕剧情。
大街上两派立刻就要刀兵相向,可自己却横空出世,轻轻松松搞定,那该是何等的气派?更不要说,他那地府全能人才输送系统还需要声望点,自己这么一弄,岂能不让满街百姓拍手称赞,声望点还不蹭蹭上涨?
如今何咸的声望点在经历了李儒的大肆宣扬后,已然达到了恐怖的40000点,距离永久召唤出无名都只差10000点。
基于此,何咸心中已经决定,除非必要,否则绝不拿出李儒的腰牌来狐假虎威。毕竟,那样一来,自己可装不了逼,获得的声望点也是会打不少折扣。
“这等万众瞩目的时候,要是能再有一位美女,就更完美了。”走出酒楼的那一刻,何咸还在幻想:“虽说那位混血老板娘已经很极品,可她毕竟是李儒的人,能看不能吃,太让人窝心了……”
然而,何咸不知道,就在他还惦记着混血老板娘的时候,雅间中的人也在惦记着他。
李儒掀着窗户的一道缝隙,静静看着何咸出现在街道上,适才醉眼惺忪的模样立时消失不见,周身不由散发着策士的冷酷和淡漠。他头也不回,便向混血老板娘问道:“媚儿,你觉此人如何?”
此时混血老板娘根本没有适才半分的风情万种,那会勾人的明眸中也尽是冰冷和厌恶:“他很好色,也很贪婪。可同时他又聪明敏锐,隐忍克制。看似玩世不恭、锋芒毕露,却偏偏还有保留,媚儿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人。”
“唔……能得媚儿这般评价之人,也算人中龙凤了。”李儒放下窗户,似乎觉得窗外之事花费不少多长时间,便转过身来向着混血老板娘笑道:“我也觉得,此人乃是大智之才,某些方面甚至还在我之上。”
说到这里,李儒似乎又想到了什么,面色不由转厉:“只可惜,此人之心根本不在董公身上,非是我等一路人。这样的人,若不能收为己用,必然要斩草除根,早绝后患!”
一旁田仪性情纯笃,听闻李儒说竟要杀了何咸,不由急忙开口劝道:“李郎中,此人不过弱冠年华便如此不凡,假以时日必然为董公臂膀。董公为大业,都可真心同外朝那些士人合作,为何偏偏容不下此人?更何况依我看,此人也并非不能收为己用。”
见田仪如此紧张,李儒这才收敛了脸上的冷硬,摆手道:“田主薄莫要多虑,目前此人便在我等眼下,又势单力孤,翻不起什么风浪。我等日后只需见机拉拢,打磨掉他的散漫之气,自能将此人收董公麾下。来,饮酒,为董公日后能再得一智囊贺!”
三人举盏,李儒和田仪倒是一饮而尽,唯有那美艳的混血老板娘,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李儒,小声自语了一句:“父亲,这样的人,恐怕心怀天下,不是那么容易被收服的……”
只可惜,她的声音很轻,也很模糊。田仪注意到了这一点,但因为没听清混血老板娘的话语,也就摇摇头不再关注。至于李儒,举起酒樽的手,却在半空中停顿了一瞬后,随即恢复如常。
雅间内三人心思各异,可何咸的心思却半点都不在他们三人身上。此时任性傲娇的他,走路就像一只螃蟹。加上葡萄酒后劲儿还有些大,他还不由有些摇摆了起来。连带着那心情,也越发雀跃起来。
因为这个时候,他已经看到,大街上真的有美女!而且,好像街面上的冲突源头,就是那位美女!
十几丈宽阔的大道上人群汹涌,嘈乱不堪。然而,当何咸看到那美人的第一眼,街面上的所有嘈杂混论,便仿佛全都虚幻成了无物。
那是一位白衣女子,她只静静站立在人群环伺中央,便仿若从月宫之下走出来的仙人。
窈窕的身材在风中亭亭玉立,乌黑的秀发偶尔被风撩起,吹在她的胸前。单单只是这一景,便让何咸感觉看到了一副无暇而充满神韵的仕女图。
那一袭洁净的月色袍子,衣衫轻柔,可在女子轻盈瘦弱的身上,却显得有些肥大。但紧紧贴在胸前衣袍起伏褶皱中,隐隐现出她胸前娇美的峰壑。大袖卷角之处,玉一般的皓腕之下,是一双晶莹剔透的手。
之所以何咸看到了她的身材、她的胸、他的手,是因为他看不到女子的容貌。
女子脸上覆着一方面纱,遮挡了仕女图中本该最美丽的画面。然而,无须揭开那方面纱,何咸便知道这女子必然倾国倾城。那两条如青黛的眉,一双幽凉的明眸,只在她转过来的那一刹那,就照亮了他的心扉。
那一瞬风致,让何咸感觉自己已经恋爱……
是的,是恋爱,不是占有或征服。
不同的女人,给男人的感觉是不同的。
醉东方酒楼里的那位老板娘,算是何咸见过最明艳的人了,她那舞姿也盖世无双。然而,混血老板娘给何咸的感觉,便如一片热情洋溢的异域沙漠,让人忍不住想呐喊、想踏足。
可眼前这位女子,文静婉约地便如沙漠中的一汪清泉。让人在看到的第一眼,心中便充满了甜蜜的幸福和宁静的温馨,想要守护。
由此,酒意上涌的何咸,忽然间什么理智都被强烈的情感压制。他大步走到白衣女子的身边,用尽全身最大力气向着四周所有人吼道:“都住手!此事在下管定了!”
或许是何咸的嗓门太大,也或许是他的声音太突兀高亢。一时间,整个大道忽然都安静了一瞬。
所有人都呆呆望着何咸这位不知从哪儿跑来的愣头青,仿佛在看一个怪物。何咸似乎也没想到自己一嗓子竟然便让群雄辟易,不由洋洋自得如一只开屏的孔雀。
然而,就在他还没开始得瑟的时候,整条大道上忽然就如煮沸的粥一般,爆发出了比之前更汹涌混乱的态势。只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所有人的目标都很一致。
“你算老几啊?竟然在在此嚣张!”
“蔡大家神仙一般的人儿,岂用你这等纨绔子弟守护?”
“小子,在我们面前装大尾巴狼,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兄弟们,上啊,先揍这小子一顿再说!”
“哎,哎……大哥,我错了,雅蠛蝶!”被一顿老拳招呼上的何咸,立时就痿了下来。好在他虽然喝了点酒有些反应缓慢,但毕竟不傻,抢先一步跑到了白衣女子的身后,又一次扯着嗓子大叫道:“诸位冷静,冷静啊,勿要伤了蔡大家!”
等等,蔡大家?
这位少女,难道就是汉末三国有名的才女蔡琰,蔡文姬?
‘大家’这个称谓,在汉代可是十分讲究的。虽然这不是什么官职,但却要比一般官职更要耀眼。只有那些名望之高,才华之强,光芒之盛,得世人认可之人,才担得起这样的称呼。
而整个汉末三国,只有一位女子担得起这个称呼。并且,还是在她只有十几岁的时候。
那位女子便是蔡琰,蔡文姬。不,确切来说,应该是蔡昭姬。文姬是后人避讳晋文帝司马昭之名,才改成文姬的。
而蔡琰之所以有如此名望,盖因她有个名士父亲。她随父亲北奔五原,南逃吴地,风霜雨雪,尽皆历遍。在男尊女卑的时代,一位弱女子仅凭这点,足以令无数士子汗颜。
更遑论蔡琰还才情极高,满腹经纶,有过目不忘之能。且还精通音律,绕梁三日,书笔作画也无所不通。
这样一位天才少女,实在当得上‘大家’之名。
果然,何咸将蔡琰当挡箭牌后,那些汹涌的人群立时不再鼓噪。仿佛走近蔡琰一步,都会冒犯了女神。只不过,他们那一双双眼睛,都愤恨得仿佛要吞了何咸一般。
终于,蔡琰也忍不住小声开口怒斥:“公子,你摸够了吗?”
何咸这才发现,原来刚才慌忙之间,自己竟然双手一直推着蔡琰的腰!怪不得,那些护花使者们,一个个都想将他生吞活剥一般。
事情到了这里,何咸隐隐地悲哀感觉到:好像,似乎,好好的一段英雄救美、见义勇为剧情,让自己一不小心给演砸了……
手中拎着李儒郎中令的腰牌,嘴里哼着小曲儿的何咸,慢悠悠地便出了醉东方酒楼。此时,他的心情十分愉快,不止能摆脱李儒那个傲气自负的家伙,还因为他自穿越后,一直都在期盼着这幕剧情。
大街上两派立刻就要刀兵相向,可自己却横空出世,轻轻松松搞定,那该是何等的气派?更不要说,他那地府全能人才输送系统还需要声望点,自己这么一弄,岂能不让满街百姓拍手称赞,声望点还不蹭蹭上涨?
如今何咸的声望点在经历了李儒的大肆宣扬后,已然达到了恐怖的40000点,距离永久召唤出无名都只差10000点。
基于此,何咸心中已经决定,除非必要,否则绝不拿出李儒的腰牌来狐假虎威。毕竟,那样一来,自己可装不了逼,获得的声望点也是会打不少折扣。
“这等万众瞩目的时候,要是能再有一位美女,就更完美了。”走出酒楼的那一刻,何咸还在幻想:“虽说那位混血老板娘已经很极品,可她毕竟是李儒的人,能看不能吃,太让人窝心了……”
然而,何咸不知道,就在他还惦记着混血老板娘的时候,雅间中的人也在惦记着他。
李儒掀着窗户的一道缝隙,静静看着何咸出现在街道上,适才醉眼惺忪的模样立时消失不见,周身不由散发着策士的冷酷和淡漠。他头也不回,便向混血老板娘问道:“媚儿,你觉此人如何?”
此时混血老板娘根本没有适才半分的风情万种,那会勾人的明眸中也尽是冰冷和厌恶:“他很好色,也很贪婪。可同时他又聪明敏锐,隐忍克制。看似玩世不恭、锋芒毕露,却偏偏还有保留,媚儿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人。”
“唔……能得媚儿这般评价之人,也算人中龙凤了。”李儒放下窗户,似乎觉得窗外之事花费不少多长时间,便转过身来向着混血老板娘笑道:“我也觉得,此人乃是大智之才,某些方面甚至还在我之上。”
说到这里,李儒似乎又想到了什么,面色不由转厉:“只可惜,此人之心根本不在董公身上,非是我等一路人。这样的人,若不能收为己用,必然要斩草除根,早绝后患!”
一旁田仪性情纯笃,听闻李儒说竟要杀了何咸,不由急忙开口劝道:“李郎中,此人不过弱冠年华便如此不凡,假以时日必然为董公臂膀。董公为大业,都可真心同外朝那些士人合作,为何偏偏容不下此人?更何况依我看,此人也并非不能收为己用。”
见田仪如此紧张,李儒这才收敛了脸上的冷硬,摆手道:“田主薄莫要多虑,目前此人便在我等眼下,又势单力孤,翻不起什么风浪。我等日后只需见机拉拢,打磨掉他的散漫之气,自能将此人收董公麾下。来,饮酒,为董公日后能再得一智囊贺!”
三人举盏,李儒和田仪倒是一饮而尽,唯有那美艳的混血老板娘,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李儒,小声自语了一句:“父亲,这样的人,恐怕心怀天下,不是那么容易被收服的……”
只可惜,她的声音很轻,也很模糊。田仪注意到了这一点,但因为没听清混血老板娘的话语,也就摇摇头不再关注。至于李儒,举起酒樽的手,却在半空中停顿了一瞬后,随即恢复如常。
雅间内三人心思各异,可何咸的心思却半点都不在他们三人身上。此时任性傲娇的他,走路就像一只螃蟹。加上葡萄酒后劲儿还有些大,他还不由有些摇摆了起来。连带着那心情,也越发雀跃起来。
因为这个时候,他已经看到,大街上真的有美女!而且,好像街面上的冲突源头,就是那位美女!
十几丈宽阔的大道上人群汹涌,嘈乱不堪。然而,当何咸看到那美人的第一眼,街面上的所有嘈杂混论,便仿佛全都虚幻成了无物。
那是一位白衣女子,她只静静站立在人群环伺中央,便仿若从月宫之下走出来的仙人。
窈窕的身材在风中亭亭玉立,乌黑的秀发偶尔被风撩起,吹在她的胸前。单单只是这一景,便让何咸感觉看到了一副无暇而充满神韵的仕女图。
那一袭洁净的月色袍子,衣衫轻柔,可在女子轻盈瘦弱的身上,却显得有些肥大。但紧紧贴在胸前衣袍起伏褶皱中,隐隐现出她胸前娇美的峰壑。大袖卷角之处,玉一般的皓腕之下,是一双晶莹剔透的手。
之所以何咸看到了她的身材、她的胸、他的手,是因为他看不到女子的容貌。
女子脸上覆着一方面纱,遮挡了仕女图中本该最美丽的画面。然而,无须揭开那方面纱,何咸便知道这女子必然倾国倾城。那两条如青黛的眉,一双幽凉的明眸,只在她转过来的那一刹那,就照亮了他的心扉。
那一瞬风致,让何咸感觉自己已经恋爱……
是的,是恋爱,不是占有或征服。
不同的女人,给男人的感觉是不同的。
醉东方酒楼里的那位老板娘,算是何咸见过最明艳的人了,她那舞姿也盖世无双。然而,混血老板娘给何咸的感觉,便如一片热情洋溢的异域沙漠,让人忍不住想呐喊、想踏足。
可眼前这位女子,文静婉约地便如沙漠中的一汪清泉。让人在看到的第一眼,心中便充满了甜蜜的幸福和宁静的温馨,想要守护。
由此,酒意上涌的何咸,忽然间什么理智都被强烈的情感压制。他大步走到白衣女子的身边,用尽全身最大力气向着四周所有人吼道:“都住手!此事在下管定了!”
或许是何咸的嗓门太大,也或许是他的声音太突兀高亢。一时间,整个大道忽然都安静了一瞬。
所有人都呆呆望着何咸这位不知从哪儿跑来的愣头青,仿佛在看一个怪物。何咸似乎也没想到自己一嗓子竟然便让群雄辟易,不由洋洋自得如一只开屏的孔雀。
然而,就在他还没开始得瑟的时候,整条大道上忽然就如煮沸的粥一般,爆发出了比之前更汹涌混乱的态势。只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所有人的目标都很一致。
“你算老几啊?竟然在在此嚣张!”
“蔡大家神仙一般的人儿,岂用你这等纨绔子弟守护?”
“小子,在我们面前装大尾巴狼,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兄弟们,上啊,先揍这小子一顿再说!”
“哎,哎……大哥,我错了,雅蠛蝶!”被一顿老拳招呼上的何咸,立时就痿了下来。好在他虽然喝了点酒有些反应缓慢,但毕竟不傻,抢先一步跑到了白衣女子的身后,又一次扯着嗓子大叫道:“诸位冷静,冷静啊,勿要伤了蔡大家!”
等等,蔡大家?
这位少女,难道就是汉末三国有名的才女蔡琰,蔡文姬?
‘大家’这个称谓,在汉代可是十分讲究的。虽然这不是什么官职,但却要比一般官职更要耀眼。只有那些名望之高,才华之强,光芒之盛,得世人认可之人,才担得起这样的称呼。
而整个汉末三国,只有一位女子担得起这个称呼。并且,还是在她只有十几岁的时候。
那位女子便是蔡琰,蔡文姬。不,确切来说,应该是蔡昭姬。文姬是后人避讳晋文帝司马昭之名,才改成文姬的。
而蔡琰之所以有如此名望,盖因她有个名士父亲。她随父亲北奔五原,南逃吴地,风霜雨雪,尽皆历遍。在男尊女卑的时代,一位弱女子仅凭这点,足以令无数士子汗颜。
更遑论蔡琰还才情极高,满腹经纶,有过目不忘之能。且还精通音律,绕梁三日,书笔作画也无所不通。
这样一位天才少女,实在当得上‘大家’之名。
果然,何咸将蔡琰当挡箭牌后,那些汹涌的人群立时不再鼓噪。仿佛走近蔡琰一步,都会冒犯了女神。只不过,他们那一双双眼睛,都愤恨得仿佛要吞了何咸一般。
终于,蔡琰也忍不住小声开口怒斥:“公子,你摸够了吗?”
何咸这才发现,原来刚才慌忙之间,自己竟然双手一直推着蔡琰的腰!怪不得,那些护花使者们,一个个都想将他生吞活剥一般。
事情到了这里,何咸隐隐地悲哀感觉到:好像,似乎,好好的一段英雄救美、见义勇为剧情,让自己一不小心给演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