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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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和二气冲冲的找到加达,将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加达本来就是利用土著压迫华人,再加上现在连刘恩官都已经是自己脚下的走狗,又怎么会在乎这走狗的走狗呢。不过今日对三口坤发起进攻,是自己在总督大人面前定好了的,想了想,加大这才说,“这样吧,你如果等不及,可以率先发动进攻,我会督促昆滇,让他们在傍晚较为凉爽的时候发动进攻。而我荷兰的士兵们,也会在那个时候协助你们。”
陈和二一听,真是气的怒发冲冠。你们嫌天气热,在一边儿凉快,让我们去送死?没有土著的大军,也没有荷兰人的洋枪,就凭一千华军,怎么攻城!
陈和二也知道自己在荷兰人心中是什么分量,他只能将怒火压在心中,愤怒的回到自己的营地,指挥士兵做好战斗准备。
三口坤城外,在战壕里等了半天的镇南军,直到西边的天空出现晚霞,才看到远远的地平线上冒出了一排人影。
站在最前面的是荷兰士兵。三百名荷兰士兵排成两排横列,踏着鼓点,迈着正步,向镇南军的阵地压来。在他们后面,是密密麻麻的土著士兵,而华人士兵,则被安排在荷兰人的两翼。
加达的打算是先用排枪将革命军击破,然后再由土著的人海战术随后掩杀。
在城头始终关注着局势的陈尚发目瞪口呆的看着城外缓缓靠近的荷兰士兵,问身边的梁路义:“你们以前和荷兰人打仗,他们一直是这样么?”
梁路义面色郑重的道:“不是,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由土著人直接往上冲,只有在对重要据点时,才会采取将本国士兵放在前排的战法。红毛鬼洋枪犀利,枪法也准,每次遇到他们,我们都很难守住。”
陈尚发眨巴眨巴眼,“很难守住?你们是怎么守的?”
“怎么守?当然是上去跟他们真刀真枪的干了?”
陈尚发一拍脑门,明白了,原来双方都还是用的十七、十八世纪的打法啊。
陈尚发叫来传令兵,道:“你去城南和城北,将那里的格林炮调过来,集中到东边主战场,再告诉正面战场指挥的楼殿英,让他将对方放到二百米内再射击,先干掉荷兰人,等那些土著猴子冲锋,在用格林炮吐吐了他们。”
“是!”传令兵立刻去传令。
城外,楼殿英看着迎面而来的敌人,也是惊掉了一地的眼球。这他吗的是打仗么?怎么看着像仪仗队?
很快,作战指令到了,两挺格林炮也调来了,敌人已经到了五百米开外,楼殿英指挥各个班、排:“都不要着急,让对面先痛快痛快,等离近了,听我的命令,给他们挨个点名。”
荷兰人到了五百米外后,开始向城头射击,子弹打在城墙上,溅起颗颗石块儿。
“大人小心,红毛鬼的火器厉害,请大人退后,不要伤到了大人。”
城楼上,梁路义连忙拽住陈尚发就往后退。
陈尚发郁闷大挣脱梁路义,这他吗的荷兰人离城头还有至少八百米呢,又是在行进中,这得是什么枪法才能打的着城垛后的自己啊。这些荷兰人脑子烧坏了么,放着城外的守备阵地不打,离老远你打城墙干嘛。
这也不能怪荷兰人,因为他们根本没想到城外那略微鼓出地面的沙包后面是守军的阵地。他们认为华人现在应该都龟缩在城里才是,只要自己的火力将他们压制在城墙后,然后凭借土著人蚁附攻城,就三口坤这样简易的城墙,还不是一战而下。
城外战壕里,楼殿英听着头顶上嗖嗖飞过的子弹,都快抓狂了。他甚至认为自己之前将这些蠢猪视作敌人完全是拉低了自己的智商。他那里知道,他们从刘少卿身上学的堑壕战,对于其他国家完全是个新鲜事物,就像人能够飞上天一样,那得是二十年后才为世人所知的。现在各国采用的,还是拿破仑时代的排枪战术。
看到在自己火力压制下的静悄悄的城头,荷兰士兵信心更足,他们射击的越发的随心所欲,脚步也更加轻快,十五分钟,他们就走过了三百米的距离,而这时,有的士兵甚至已经打光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子弹。
这十五分钟,楼殿英一边再耐心的等待,一边计算着敌人每次射击的间隔。荷兰士兵使用的是单发后膛枪,每次射击后,要退弹装弹,这个时间差,就是楼殿英计划用来打击敌人的。
两百米的距离,对面荷兰士兵的胡子都能看清了,楼殿英高高举起的手臂终于放下。“打!”
早已经等的不耐烦的士兵顿时将枪中的子弹射向了瞄了半天的敌人。
步枪子弹拽出的弹道在夕阳下映出淡淡的红光,扫向两百米外的目标。不可能有意外,一排荷兰士兵被轻而易举的扫倒,而第二排的荷兰士兵还在琢磨为什么平整的地面上会忽然射出子弹,第二排枪又到了。
不过是顷刻间,荷兰士兵便死伤大半,原本规律性的枪声被更加密集的枪声所掩盖,这回目瞪口呆的变成了城头上的梁路义。
土著人的智商无法支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思考自己遇到了什么并该如何改变战术,他们依然按照之前的约定和早已用过多次的战术,在距城墙五百米处开始冲锋,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冲到城墙下,准备工程。
土著基本拿的都是巴冷刀和梭标,就算是梭标,都是用木棍削尖的,连铁都看不到。攻城的器械也很简单,就是一根根的大竹杆或者木杆,用来将人举上不高的城头。这样的战法,他们用了几百年,而且看意思,还打算继续用下去。
面对蜂拥而来的土著,楼殿英不过是看待一群鸭子而已。这样冲过来,不要说他们手里拿得是巴冷刀和木棍,就算是法国人当年手持连珠快抢,也照样被咱们打的落花流水。
随着手摇格林机枪的开火,土著人成片成片的倒下,在四挺格林机枪和数百步枪组成的火力网面前,短短的两三分钟时间,已经有上千的土著倒在了血泊中。
剩余的土著哪里见过这样的屠杀,有的人反应不过来,继续往前冲,倒在了进攻的路上;有的人反应快,掉头就跑,被打死在逃跑的路上;还有的完全被吓傻了,直楞楞地站在原地,自然被击毙在原地了。
同样被吓傻的还有陈和二。当第一排枪声响起,荷兰士兵直挺挺的倒下的时候,陈和二凭借天生的敏感,立刻意识到不好。但是战场的变化太快,根本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已经有成片的土著倒在了枪口下。五分钟后,已经看不到一个继续向前的身影了,所有的人都在想着怎么逃离这个铁血地狱。而射程足有两千米的格林机枪面对仍然呈密集队形逃跑的土著根本都用不着瞄准,子弹追在屁股后面一个个的——不,应该说是一片片的收割。11毫米的格林机枪子弹穿透力极强,在这种密集的人群中,一发子弹能轻易的穿透一个人的身体,在打进另一个的心脏。
这完完全全是一场屠杀。楼殿英仍嫌不过瘾,竟然指挥士兵发动反冲锋,这是一点儿活路都不给敌人留啊。
原本驻守两翼的华军因为被轻视,反而受到的损失最小,这个时候,那里还顾得上什么友军,自己赶紧想办法逃命吧。有些人转身就跑,跟多的人则是被吓得瑟瑟发抖,趴在地上。
“首领,我们快跑吧!”身边的军官拽着陈和二哭着道。
陈和二一巴掌将他打翻在地,:“跑?你跑的过子弹么?”
趴在地上失魂落魄的军官道:“那我们该怎么办?”
陈和二迅速的扫了一眼战场,脸上阴晴变换,咬着道:“都趴在地上不要动,我们投降!”
陈和二的直觉再一次救了他的命,趴在地上的华军士兵被无视了,反倒留了一条命,事后统计,荷兰三百名突在阵前的士兵打死了大半,剩下的全部受伤被俘。另有五十名押后的,跑了十几个,其他的也不是被击毙就是被俘。土著士兵就不用说了,直接击毙击伤的有两千多,还有一千多被俘虏,留了条命。华军大部分投降,少部分被击毙或者逃跑。
投降被俘的士兵被勒令打扫战场,而初次加入镇南军作战的华人,在这场战斗中几乎完全作为了一个看客,欣赏了一场自己永生难忘的大戏。从此之后,华人在战斗中再没有怯战一说,每一名端着枪上战场的士兵心理面只有胜利者的荣耀。对于他们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会不会战死,而是一定要告诉别人,我是一个中国人!用他手中的枪,去让别人重新认识自己!
城楼上,梁路义和城里的绅老们一边口称‘天朝神兵’,一边不住的磕头。这场战斗对它们的震撼太强了,几百人打几千人,不但打的对方一败涂地,自己居然连个受伤的都没有。哦,有,受伤最重的是在追击的时候不小心被尸体绊倒,磕掉了一颗门牙。一直到无数年后,还有老人和后辈讲起这场战斗:那一仗,杀的是尸山血海一般,洋人之前多么的趾高气昂,但在我们天朝的天兵天将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毫无还手之力,一枪撂倒!
原本打算亲自指挥最后一战的加达被俘虏,第二天,经过简单的审判,被华人斩首,脑袋悬在城门示众。
自此以后,兰芳军转入反攻。
陈和二气冲冲的找到加达,将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加达本来就是利用土著压迫华人,再加上现在连刘恩官都已经是自己脚下的走狗,又怎么会在乎这走狗的走狗呢。不过今日对三口坤发起进攻,是自己在总督大人面前定好了的,想了想,加大这才说,“这样吧,你如果等不及,可以率先发动进攻,我会督促昆滇,让他们在傍晚较为凉爽的时候发动进攻。而我荷兰的士兵们,也会在那个时候协助你们。”
陈和二一听,真是气的怒发冲冠。你们嫌天气热,在一边儿凉快,让我们去送死?没有土著的大军,也没有荷兰人的洋枪,就凭一千华军,怎么攻城!
陈和二也知道自己在荷兰人心中是什么分量,他只能将怒火压在心中,愤怒的回到自己的营地,指挥士兵做好战斗准备。
三口坤城外,在战壕里等了半天的镇南军,直到西边的天空出现晚霞,才看到远远的地平线上冒出了一排人影。
站在最前面的是荷兰士兵。三百名荷兰士兵排成两排横列,踏着鼓点,迈着正步,向镇南军的阵地压来。在他们后面,是密密麻麻的土著士兵,而华人士兵,则被安排在荷兰人的两翼。
加达的打算是先用排枪将革命军击破,然后再由土著的人海战术随后掩杀。
在城头始终关注着局势的陈尚发目瞪口呆的看着城外缓缓靠近的荷兰士兵,问身边的梁路义:“你们以前和荷兰人打仗,他们一直是这样么?”
梁路义面色郑重的道:“不是,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由土著人直接往上冲,只有在对重要据点时,才会采取将本国士兵放在前排的战法。红毛鬼洋枪犀利,枪法也准,每次遇到他们,我们都很难守住。”
陈尚发眨巴眨巴眼,“很难守住?你们是怎么守的?”
“怎么守?当然是上去跟他们真刀真枪的干了?”
陈尚发一拍脑门,明白了,原来双方都还是用的十七、十八世纪的打法啊。
陈尚发叫来传令兵,道:“你去城南和城北,将那里的格林炮调过来,集中到东边主战场,再告诉正面战场指挥的楼殿英,让他将对方放到二百米内再射击,先干掉荷兰人,等那些土著猴子冲锋,在用格林炮吐吐了他们。”
“是!”传令兵立刻去传令。
城外,楼殿英看着迎面而来的敌人,也是惊掉了一地的眼球。这他吗的是打仗么?怎么看着像仪仗队?
很快,作战指令到了,两挺格林炮也调来了,敌人已经到了五百米开外,楼殿英指挥各个班、排:“都不要着急,让对面先痛快痛快,等离近了,听我的命令,给他们挨个点名。”
荷兰人到了五百米外后,开始向城头射击,子弹打在城墙上,溅起颗颗石块儿。
“大人小心,红毛鬼的火器厉害,请大人退后,不要伤到了大人。”
城楼上,梁路义连忙拽住陈尚发就往后退。
陈尚发郁闷大挣脱梁路义,这他吗的荷兰人离城头还有至少八百米呢,又是在行进中,这得是什么枪法才能打的着城垛后的自己啊。这些荷兰人脑子烧坏了么,放着城外的守备阵地不打,离老远你打城墙干嘛。
这也不能怪荷兰人,因为他们根本没想到城外那略微鼓出地面的沙包后面是守军的阵地。他们认为华人现在应该都龟缩在城里才是,只要自己的火力将他们压制在城墙后,然后凭借土著人蚁附攻城,就三口坤这样简易的城墙,还不是一战而下。
城外战壕里,楼殿英听着头顶上嗖嗖飞过的子弹,都快抓狂了。他甚至认为自己之前将这些蠢猪视作敌人完全是拉低了自己的智商。他那里知道,他们从刘少卿身上学的堑壕战,对于其他国家完全是个新鲜事物,就像人能够飞上天一样,那得是二十年后才为世人所知的。现在各国采用的,还是拿破仑时代的排枪战术。
看到在自己火力压制下的静悄悄的城头,荷兰士兵信心更足,他们射击的越发的随心所欲,脚步也更加轻快,十五分钟,他们就走过了三百米的距离,而这时,有的士兵甚至已经打光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子弹。
这十五分钟,楼殿英一边再耐心的等待,一边计算着敌人每次射击的间隔。荷兰士兵使用的是单发后膛枪,每次射击后,要退弹装弹,这个时间差,就是楼殿英计划用来打击敌人的。
两百米的距离,对面荷兰士兵的胡子都能看清了,楼殿英高高举起的手臂终于放下。“打!”
早已经等的不耐烦的士兵顿时将枪中的子弹射向了瞄了半天的敌人。
步枪子弹拽出的弹道在夕阳下映出淡淡的红光,扫向两百米外的目标。不可能有意外,一排荷兰士兵被轻而易举的扫倒,而第二排的荷兰士兵还在琢磨为什么平整的地面上会忽然射出子弹,第二排枪又到了。
不过是顷刻间,荷兰士兵便死伤大半,原本规律性的枪声被更加密集的枪声所掩盖,这回目瞪口呆的变成了城头上的梁路义。
土著人的智商无法支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思考自己遇到了什么并该如何改变战术,他们依然按照之前的约定和早已用过多次的战术,在距城墙五百米处开始冲锋,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冲到城墙下,准备工程。
土著基本拿的都是巴冷刀和梭标,就算是梭标,都是用木棍削尖的,连铁都看不到。攻城的器械也很简单,就是一根根的大竹杆或者木杆,用来将人举上不高的城头。这样的战法,他们用了几百年,而且看意思,还打算继续用下去。
面对蜂拥而来的土著,楼殿英不过是看待一群鸭子而已。这样冲过来,不要说他们手里拿得是巴冷刀和木棍,就算是法国人当年手持连珠快抢,也照样被咱们打的落花流水。
随着手摇格林机枪的开火,土著人成片成片的倒下,在四挺格林机枪和数百步枪组成的火力网面前,短短的两三分钟时间,已经有上千的土著倒在了血泊中。
剩余的土著哪里见过这样的屠杀,有的人反应不过来,继续往前冲,倒在了进攻的路上;有的人反应快,掉头就跑,被打死在逃跑的路上;还有的完全被吓傻了,直楞楞地站在原地,自然被击毙在原地了。
同样被吓傻的还有陈和二。当第一排枪声响起,荷兰士兵直挺挺的倒下的时候,陈和二凭借天生的敏感,立刻意识到不好。但是战场的变化太快,根本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已经有成片的土著倒在了枪口下。五分钟后,已经看不到一个继续向前的身影了,所有的人都在想着怎么逃离这个铁血地狱。而射程足有两千米的格林机枪面对仍然呈密集队形逃跑的土著根本都用不着瞄准,子弹追在屁股后面一个个的——不,应该说是一片片的收割。11毫米的格林机枪子弹穿透力极强,在这种密集的人群中,一发子弹能轻易的穿透一个人的身体,在打进另一个的心脏。
这完完全全是一场屠杀。楼殿英仍嫌不过瘾,竟然指挥士兵发动反冲锋,这是一点儿活路都不给敌人留啊。
原本驻守两翼的华军因为被轻视,反而受到的损失最小,这个时候,那里还顾得上什么友军,自己赶紧想办法逃命吧。有些人转身就跑,跟多的人则是被吓得瑟瑟发抖,趴在地上。
“首领,我们快跑吧!”身边的军官拽着陈和二哭着道。
陈和二一巴掌将他打翻在地,:“跑?你跑的过子弹么?”
趴在地上失魂落魄的军官道:“那我们该怎么办?”
陈和二迅速的扫了一眼战场,脸上阴晴变换,咬着道:“都趴在地上不要动,我们投降!”
陈和二的直觉再一次救了他的命,趴在地上的华军士兵被无视了,反倒留了一条命,事后统计,荷兰三百名突在阵前的士兵打死了大半,剩下的全部受伤被俘。另有五十名押后的,跑了十几个,其他的也不是被击毙就是被俘。土著士兵就不用说了,直接击毙击伤的有两千多,还有一千多被俘虏,留了条命。华军大部分投降,少部分被击毙或者逃跑。
投降被俘的士兵被勒令打扫战场,而初次加入镇南军作战的华人,在这场战斗中几乎完全作为了一个看客,欣赏了一场自己永生难忘的大戏。从此之后,华人在战斗中再没有怯战一说,每一名端着枪上战场的士兵心理面只有胜利者的荣耀。对于他们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会不会战死,而是一定要告诉别人,我是一个中国人!用他手中的枪,去让别人重新认识自己!
城楼上,梁路义和城里的绅老们一边口称‘天朝神兵’,一边不住的磕头。这场战斗对它们的震撼太强了,几百人打几千人,不但打的对方一败涂地,自己居然连个受伤的都没有。哦,有,受伤最重的是在追击的时候不小心被尸体绊倒,磕掉了一颗门牙。一直到无数年后,还有老人和后辈讲起这场战斗:那一仗,杀的是尸山血海一般,洋人之前多么的趾高气昂,但在我们天朝的天兵天将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毫无还手之力,一枪撂倒!
原本打算亲自指挥最后一战的加达被俘虏,第二天,经过简单的审判,被华人斩首,脑袋悬在城门示众。
自此以后,兰芳军转入反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