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隔墙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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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的一声断响,古琴之上的弦丝瞬间断开弹往了一侧,一双洁白粉嫩的青葱玉手停在了半空,良久才传来一位女子的幽幽叹息声。
此刻她独自坐在曹府的一间独立小楼之中,手中的琴弦早已停声多时,她却依然保持着抚琴的模样,想起去世已经五年的父亲,又想起如今在曹府内的生活,只能一叹来抒发心中的情绪。
倒不是曹府的生活有多艰苦,反是无忧无虑才导致了她有些莫名的惆怅,每日除了抚琴自娱,便是看书写诗,又或是在侍女的陪同下于曹府的后花园中溜达一圈。
看了眼临近午时的天空,此刻晚春的许都还有些许凉意,正好可以去后花园中嗮嗮太阳,于是赶紧唤了贴身侍女过来,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这间独栋小院。
院外阳光洒在了她国色天香一般的容颜之上,犹如盛开的雍容牡丹,美目流盼,清雅高华,此刻才出了房门,稍微用白嫩如玉的右手遮挡了一下阳光,这才轻灵的向着石子小路走了过去,乌黑的发髻披于背心,让那苗条的身形显得更加婀娜了几分。
蔡琰,字文姬,微微皱着柳叶秀眉,已经来到了花园之中,阳光普照,唯一的缺点便是院外佳人的脸上没有半点人间的味道,就好像七情六欲都不在她的身体之中,有得只是些许的冰冷,和一点淡淡的傲然之气。
蔡琰的小院就在曹府后花园的边上,由这里可以每时每刻的欣赏到后花园中的一草一木,显得甚是惬意,所以在初到曹府时,蔡琰一眼便看中了这里,而曹操敬重她的父亲,在她父亲去世后,更将这份敬重挪到了她的身上,所以接了她来曹府居住,对她的要求也是从无拒绝。
穿过一段水面的廊桥,小湖中的莲叶已经青绿,点点含苞待放的粉色花蕾也做好了盛开的准备。蔡琰没有停下脚步,一直穿过小湖,然后在花园的院墙处停了下来,这里贴着墙面矗立了一排架子,架子上则摆放着许多陶土的花盆,她每日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来这里照顾这些花盆中的植物。
相对于人而言,蔡琰更喜欢和这些没有思绪的植物打交道,她喜欢诗词,喜欢妙乐,喜欢尽情的挥笔书写,却很不喜欢和人交流,有人说她孤芳自赏,有人说她绝世独立,不过这些形容她从来不想理会,在她的世界里,她不觉得谁能真正的理解她。
“喂喂喂,刚才在伯母那里你说我是蠢货,你那曹节妹子又说我是神棍,你们家的待客之道当真是别具一格。”一个男声从院墙后面传过来,蔡琰听着一怔。
“我妹子说你是神棍我不敢苟同,但是我说你是蠢货,这点倒是事实。”接话的这个男声蔡琰却是认得的,应该就是曹氏的长子曹昂。
“我再蠢还能蠢过你们?在博望坡时……”
“好了好了,还在说博望坡,那次也不知道你是撞了什么大运,才给你蒙对了一个火攻,也不用时时拿出来说道吧?我说你蠢是指别的方面,比如诗词你会做吗?不会吧?我之前看你写的那些狗爬字迹,就猜到你们仙人子弟恐怕是不好此道。”曹昂的声音不大不小,但是充满了讥笑。
“岂,岂,岂有此理,我现在就做首诗给你知道厉害。”
曹昂又是一声大笑,嘲讽道:“那你做啊,我就在这里等着听,倒是要看看字写的还不如小儿的人,能做出什么千古名句来。”
蔡琰听到这里,已经决定离开,毕竟偷听他人谈话是十分不礼貌的行为,对于诗词她是比较有兴趣的,但是听曹昂说对方连字都写不好,那做出来的诗已经可以想象其水平,与其听到不入耳的诗词,不如远远躲开,别污了自己的耳朵才好。
“锄禾日当午……”
墙的那一边似乎终于开始作诗了,蔡琰倒是一怔,对方并不是想象一般的糟糕,所以才跨出去的步子又停了下来,好奇的等着下文。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蔡琰已经重新转过身来看向了那面墙壁,这首诗虽然不是眼下流行的骈文,但是作为对偶诗却非常的厉害,短促的仄声韵律,给人有些急切悲愤的感觉,此刻正值春耕结束,这诗一出,甚至让人可以清晰的看到农夫在烈日下辛苦的锄地,感慨一粥一饭的来之不易,如果说这不是好诗,那天下间恐怕再无人敢说会写诗。
“这,这,这诗真是你作的?”墙背后的曹昂明显很吃惊。
“哼哼,现在知道我厉害了吧?灵机一动就是好诗一首,至于会不会写字又有什么打紧?”
曹昂嗤之以鼻,继续嘲讽道:“谁知道你是从哪里听来的,有本事你再弄一首。”
“哎呀,还有你这种输了不认的小人,等着,让我搜索下思绪,再给你整一首。”作诗的男子抱怨了一声,就突然安静了下来。
蔡琰此刻已经被勾出了兴趣,也竖着耳朵等待着下一篇的诗句,心中倒是对墙后面的年轻人起了好奇心,仙人子弟?这算是个什么身份?
“春种一粒栗,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蔡琰听完,心中暗叫一声好,这前后两首完全就是姊妹诗,将两首连在一起,立刻就能引出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既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为何农夫还会饿死?丰收的粮食都去了哪里?想到这里蔡琰心中一惊,墙后面还有个曹昂,这两首诗听在他的耳朵里,那就是大事了。想到这里,不由心中替那作诗的年轻人担忧起来。
果然,只听曹昂严肃道:“云弟这两首诗何意?”
“何意?还能有何意?就是告诉你,你封地内的粮食每年都要浪费不少,而且被浪费的部分还都是老百姓在承受,一年饿死几个人也属正常,曹昂大哥不必在意。”
蔡琰心中再是一惊,这个年轻人好大的胆子,曹昂虽然年轻,但他乃曹氏的长子,又是有官身的人,‘一年饿死几个人’这种话听在曹昂的耳朵里那可是极其的刺耳。
“云弟难道是看见了什么不公的事情?你我兄弟相交,有什么不可以直接说的?我就站在这里等着你告诉我实情。”曹昂的语气竟然软了几分,这倒让蔡琰颇为意外。
“唉,既然卖身给你们曹氏了,我也只能认命了,你可知道你让我掌管的那些账目出了很大的问题?”袁云说完,已经走到了曹昂面前。
曹昂怔了怔,稍微回忆了下自己处理完才给袁云的账目,并未发现有什么不妥,于是疑惑道:“账目虽然有些潦草,但是进账出账都可以查询的到,有何问题?”
袁云翻了个白眼,只看进账多少,出账多少,中间的细节完全不加以理会,难怪那些世家大族会在上面做文章了,本来偷点税,袁云也不会去恶心人,可是今年曹昂封地内的何氏大族做的就有些过分了,不仅偷税漏税,还把租出去的种子按照灾年的价格给了农户,灾年的种子何其昂贵,这要是等到年底农夫交租时,恐怕才会发现自己忙乎了一整年,反而欠了何家好大一笔债务,到时候除了卖儿卖女基本没活路了。
对于这种大族,袁云是十分痛恨的,所以忍不住要出来提醒曹昂一下,今天曹昂让他做诗,当时一急冲口就背诵了一首现代社会人人都知道的诗句,当时还自嘲自己确实不学无术,只能拿小学课本的诗词来充数,可是当曹昂让他再来一首时,他在脑中一搜索,找出了姊妹篇,在了解了这两篇诗文的含义后,袁云觉得这时候提出账目的问题最合适。
接着的时间里,袁云仔细的把账目中的问题捡着最重要的地方说了,并且做了很多比喻才让曹昂了解了到,统筹和算学在账目中是可以变成魔鬼的,而如今这些魔鬼正在被那些大族利用,付出代价的却是无辜的老百姓。
曹昂虽然听的一知半解,但是对于袁云那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则敬佩不已,当袁云说到一半时,曹昂就派了人回去拿了账目来,和袁云之前背出来的账目竟然一般无二。
两人讨论的时候,曹昂听说自己封地内的收获每年都有将近四成被人贪墨了,顿时怒不可歇。
“何氏一族我对他们不薄,放心让他们管理我封地内的买卖租用,没想到他们竟然如此卑鄙。”曹昂双眼圆瞪,甚至有血丝充斥在其间。
这也是袁云第一次看到曹昂发怒的样子,不由心中一颤,老虎的儿子果然也是食肉动物,看来何氏是要倒大霉了,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把他袁云给摘出去,他可不想才到许都就得罪一个世家大族。
“今天又不是六一,怎么参加宴会的都是你的弟弟妹妹?”袁云决定转移话题。
曹昂微微一怔,这才笑道:“本来明日是我曹节妹妹的生辰,所以娘今天唤了些小辈来交代下,好明天给曹节妹妹一个惊喜,谁知道我这个曹节妹妹对你十分感兴趣,听说你来了,所以就自说自话的跑来见你,我也没办法。”
“你不早说,我现在哪里去准备礼物?我可不想得罪你这暴脾气的妹妹。”
两人又聊了一会,才被丁氏唤进了屋内去欣赏歌舞。
两人走后,墙后面的蔡琰有些不淡定了,两首诗词承前启后,而且那被曹昂唤作云弟的年轻人,明显是为了揭发何氏之罪,才临场发挥作了这两首诗,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如此佳作的人,为何连字都写不好?这实在是让人又是吃惊,又是好奇。
最可贵的是这个叫云弟的年轻人,为了百姓疾苦不畏强权,何氏那样的大族蔡琰非常清楚,算是和曹氏交好了两代人,得罪这样的氏族后果难料,可是这个年轻人说来就好像玩笑一样轻松,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年轻人呢?蔡琰现在突然觉得面前的这堵墙有些碍眼。
铮的一声断响,古琴之上的弦丝瞬间断开弹往了一侧,一双洁白粉嫩的青葱玉手停在了半空,良久才传来一位女子的幽幽叹息声。
此刻她独自坐在曹府的一间独立小楼之中,手中的琴弦早已停声多时,她却依然保持着抚琴的模样,想起去世已经五年的父亲,又想起如今在曹府内的生活,只能一叹来抒发心中的情绪。
倒不是曹府的生活有多艰苦,反是无忧无虑才导致了她有些莫名的惆怅,每日除了抚琴自娱,便是看书写诗,又或是在侍女的陪同下于曹府的后花园中溜达一圈。
看了眼临近午时的天空,此刻晚春的许都还有些许凉意,正好可以去后花园中嗮嗮太阳,于是赶紧唤了贴身侍女过来,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这间独栋小院。
院外阳光洒在了她国色天香一般的容颜之上,犹如盛开的雍容牡丹,美目流盼,清雅高华,此刻才出了房门,稍微用白嫩如玉的右手遮挡了一下阳光,这才轻灵的向着石子小路走了过去,乌黑的发髻披于背心,让那苗条的身形显得更加婀娜了几分。
蔡琰,字文姬,微微皱着柳叶秀眉,已经来到了花园之中,阳光普照,唯一的缺点便是院外佳人的脸上没有半点人间的味道,就好像七情六欲都不在她的身体之中,有得只是些许的冰冷,和一点淡淡的傲然之气。
蔡琰的小院就在曹府后花园的边上,由这里可以每时每刻的欣赏到后花园中的一草一木,显得甚是惬意,所以在初到曹府时,蔡琰一眼便看中了这里,而曹操敬重她的父亲,在她父亲去世后,更将这份敬重挪到了她的身上,所以接了她来曹府居住,对她的要求也是从无拒绝。
穿过一段水面的廊桥,小湖中的莲叶已经青绿,点点含苞待放的粉色花蕾也做好了盛开的准备。蔡琰没有停下脚步,一直穿过小湖,然后在花园的院墙处停了下来,这里贴着墙面矗立了一排架子,架子上则摆放着许多陶土的花盆,她每日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来这里照顾这些花盆中的植物。
相对于人而言,蔡琰更喜欢和这些没有思绪的植物打交道,她喜欢诗词,喜欢妙乐,喜欢尽情的挥笔书写,却很不喜欢和人交流,有人说她孤芳自赏,有人说她绝世独立,不过这些形容她从来不想理会,在她的世界里,她不觉得谁能真正的理解她。
“喂喂喂,刚才在伯母那里你说我是蠢货,你那曹节妹子又说我是神棍,你们家的待客之道当真是别具一格。”一个男声从院墙后面传过来,蔡琰听着一怔。
“我妹子说你是神棍我不敢苟同,但是我说你是蠢货,这点倒是事实。”接话的这个男声蔡琰却是认得的,应该就是曹氏的长子曹昂。
“我再蠢还能蠢过你们?在博望坡时……”
“好了好了,还在说博望坡,那次也不知道你是撞了什么大运,才给你蒙对了一个火攻,也不用时时拿出来说道吧?我说你蠢是指别的方面,比如诗词你会做吗?不会吧?我之前看你写的那些狗爬字迹,就猜到你们仙人子弟恐怕是不好此道。”曹昂的声音不大不小,但是充满了讥笑。
“岂,岂,岂有此理,我现在就做首诗给你知道厉害。”
曹昂又是一声大笑,嘲讽道:“那你做啊,我就在这里等着听,倒是要看看字写的还不如小儿的人,能做出什么千古名句来。”
蔡琰听到这里,已经决定离开,毕竟偷听他人谈话是十分不礼貌的行为,对于诗词她是比较有兴趣的,但是听曹昂说对方连字都写不好,那做出来的诗已经可以想象其水平,与其听到不入耳的诗词,不如远远躲开,别污了自己的耳朵才好。
“锄禾日当午……”
墙的那一边似乎终于开始作诗了,蔡琰倒是一怔,对方并不是想象一般的糟糕,所以才跨出去的步子又停了下来,好奇的等着下文。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蔡琰已经重新转过身来看向了那面墙壁,这首诗虽然不是眼下流行的骈文,但是作为对偶诗却非常的厉害,短促的仄声韵律,给人有些急切悲愤的感觉,此刻正值春耕结束,这诗一出,甚至让人可以清晰的看到农夫在烈日下辛苦的锄地,感慨一粥一饭的来之不易,如果说这不是好诗,那天下间恐怕再无人敢说会写诗。
“这,这,这诗真是你作的?”墙背后的曹昂明显很吃惊。
“哼哼,现在知道我厉害了吧?灵机一动就是好诗一首,至于会不会写字又有什么打紧?”
曹昂嗤之以鼻,继续嘲讽道:“谁知道你是从哪里听来的,有本事你再弄一首。”
“哎呀,还有你这种输了不认的小人,等着,让我搜索下思绪,再给你整一首。”作诗的男子抱怨了一声,就突然安静了下来。
蔡琰此刻已经被勾出了兴趣,也竖着耳朵等待着下一篇的诗句,心中倒是对墙后面的年轻人起了好奇心,仙人子弟?这算是个什么身份?
“春种一粒栗,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蔡琰听完,心中暗叫一声好,这前后两首完全就是姊妹诗,将两首连在一起,立刻就能引出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既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为何农夫还会饿死?丰收的粮食都去了哪里?想到这里蔡琰心中一惊,墙后面还有个曹昂,这两首诗听在他的耳朵里,那就是大事了。想到这里,不由心中替那作诗的年轻人担忧起来。
果然,只听曹昂严肃道:“云弟这两首诗何意?”
“何意?还能有何意?就是告诉你,你封地内的粮食每年都要浪费不少,而且被浪费的部分还都是老百姓在承受,一年饿死几个人也属正常,曹昂大哥不必在意。”
蔡琰心中再是一惊,这个年轻人好大的胆子,曹昂虽然年轻,但他乃曹氏的长子,又是有官身的人,‘一年饿死几个人’这种话听在曹昂的耳朵里那可是极其的刺耳。
“云弟难道是看见了什么不公的事情?你我兄弟相交,有什么不可以直接说的?我就站在这里等着你告诉我实情。”曹昂的语气竟然软了几分,这倒让蔡琰颇为意外。
“唉,既然卖身给你们曹氏了,我也只能认命了,你可知道你让我掌管的那些账目出了很大的问题?”袁云说完,已经走到了曹昂面前。
曹昂怔了怔,稍微回忆了下自己处理完才给袁云的账目,并未发现有什么不妥,于是疑惑道:“账目虽然有些潦草,但是进账出账都可以查询的到,有何问题?”
袁云翻了个白眼,只看进账多少,出账多少,中间的细节完全不加以理会,难怪那些世家大族会在上面做文章了,本来偷点税,袁云也不会去恶心人,可是今年曹昂封地内的何氏大族做的就有些过分了,不仅偷税漏税,还把租出去的种子按照灾年的价格给了农户,灾年的种子何其昂贵,这要是等到年底农夫交租时,恐怕才会发现自己忙乎了一整年,反而欠了何家好大一笔债务,到时候除了卖儿卖女基本没活路了。
对于这种大族,袁云是十分痛恨的,所以忍不住要出来提醒曹昂一下,今天曹昂让他做诗,当时一急冲口就背诵了一首现代社会人人都知道的诗句,当时还自嘲自己确实不学无术,只能拿小学课本的诗词来充数,可是当曹昂让他再来一首时,他在脑中一搜索,找出了姊妹篇,在了解了这两篇诗文的含义后,袁云觉得这时候提出账目的问题最合适。
接着的时间里,袁云仔细的把账目中的问题捡着最重要的地方说了,并且做了很多比喻才让曹昂了解了到,统筹和算学在账目中是可以变成魔鬼的,而如今这些魔鬼正在被那些大族利用,付出代价的却是无辜的老百姓。
曹昂虽然听的一知半解,但是对于袁云那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则敬佩不已,当袁云说到一半时,曹昂就派了人回去拿了账目来,和袁云之前背出来的账目竟然一般无二。
两人讨论的时候,曹昂听说自己封地内的收获每年都有将近四成被人贪墨了,顿时怒不可歇。
“何氏一族我对他们不薄,放心让他们管理我封地内的买卖租用,没想到他们竟然如此卑鄙。”曹昂双眼圆瞪,甚至有血丝充斥在其间。
这也是袁云第一次看到曹昂发怒的样子,不由心中一颤,老虎的儿子果然也是食肉动物,看来何氏是要倒大霉了,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把他袁云给摘出去,他可不想才到许都就得罪一个世家大族。
“今天又不是六一,怎么参加宴会的都是你的弟弟妹妹?”袁云决定转移话题。
曹昂微微一怔,这才笑道:“本来明日是我曹节妹妹的生辰,所以娘今天唤了些小辈来交代下,好明天给曹节妹妹一个惊喜,谁知道我这个曹节妹妹对你十分感兴趣,听说你来了,所以就自说自话的跑来见你,我也没办法。”
“你不早说,我现在哪里去准备礼物?我可不想得罪你这暴脾气的妹妹。”
两人又聊了一会,才被丁氏唤进了屋内去欣赏歌舞。
两人走后,墙后面的蔡琰有些不淡定了,两首诗词承前启后,而且那被曹昂唤作云弟的年轻人,明显是为了揭发何氏之罪,才临场发挥作了这两首诗,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如此佳作的人,为何连字都写不好?这实在是让人又是吃惊,又是好奇。
最可贵的是这个叫云弟的年轻人,为了百姓疾苦不畏强权,何氏那样的大族蔡琰非常清楚,算是和曹氏交好了两代人,得罪这样的氏族后果难料,可是这个年轻人说来就好像玩笑一样轻松,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年轻人呢?蔡琰现在突然觉得面前的这堵墙有些碍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