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天下第一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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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领导心连心》
文/熊华
我和领导心连心,
领导指挥我前进。
大海航行若没舵,
问问大家行不行?
整整五分钟,林秋都在翻来覆去地看这首绝世古体诗的小纸条,他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个和平的高素质的人人都会写两首诗的年代,既然还能有幸看到这种有心意不落入俗套惊天地泣鬼神的好诗!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这特么是什么鸟玩意儿?
林秋忽然想到了某个年代的某位牛逼人的一首现代诗,似乎也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其中的一段是——但愿坟前有屏幕,看奥运,共欢呼!
多么的让人肝肠寸断啊,多么的振聋发聩啊,这种林秋一泡尿就能尿出来的好几首的东西,为毛今天会出现在这里啊!
好吧,林秋想不通的东西就决定不去想,他的目标是挣钱的,过程无所谓,手段也没关系,他需要的,仅仅是那第一名的奖金而已。
林秋开始琢磨,这个比赛有猫腻几乎是明摆着的,而从云虎那里得到的帮助又很有限,所以,他只能从实力上彻底的碾压这群渣渣,让他们一眼就能看出真正的差距,然后借周围吃瓜群众的舆论压力让他们就范。
林秋大脑开始飞速地转动,究竟要怎么样的一个作品让这些人闭嘴呢,如果单单的是靠某种书法,主观性太大,机会很小。
突然,起来脑中灵光一闪,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荡然而生,要想让这群人心服口服,那么只能选择他们奉为权威的经典,只要能够重塑经典,这群人自然不敢聒噪!如此一来一则让评委闭嘴,二来经典本身也让外行人所知道,更利于自己借势!这样想罢,林秋毅然决然下了笔。
打油诗被林秋用了前前后后一分钟不到搞定,字体用的是颜体,颜体指的是颜真卿的字体,是颜真卿楷书集大成者的美誉,用颜体写作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字体方正茂密,笔画横轻竖重,笔力雄强圆厚,气势庄严雄浑。好处就是谁都挑不出毛病,好坏大家一看便知。
林秋心想为了一万块钱,给你这首打油诗颜体的待遇,也算是对得起你了。写完后林秋接过小暖递过来的湿毛巾擦了擦手汗,然后原地站定闭目养神。
他接下来的作品,将会是获得书法金手指之后顶峰的一次宣泄,林秋容不得自己有一丝不尊,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即将书写的作品。
主持人已经发现了林秋的异样,这个年轻的御姐是懂书法的人,先前看了林秋的狂草料定林秋一定能进下一轮,现在看到林秋又故技重施闭目养神,她不禁又暗暗地期待起来。
其实有时候事情就是那么简单,如果她喜欢你,就会不经意间帮你一个小忙,这个忙,可能对你以后的人生产生巨大的价值。我的意思是,漂亮的御姐悄悄地走了过来,然后递给小暖一瓶矿泉水,接着指指林秋。
林秋这次调整状态用时很短,但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脑门还是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有些人的准备是让自己平和宁神。而林秋不一样,他需要的是狂热的激情,只能让自己的血液迅速循环,才能找到那种绝世的技艺。
小暖适时递上了矿泉水,林秋咕咚咕咚就喝下了半瓶,喉间的干渴得到缓解之后,林秋终于动了!
这一次他选择了小巧的紫毫。紫毫是用野山兔的背部毛做成的,因为颜色呈紫色所以叫做紫毫,紫毫的优点非常明显,笔尖坚硬,非常适合写端庄的文字。林秋有点略微遗憾,他本打算用鼠须笔,但真正的鼠须笔制作工艺已经失传了。
虽然用紫毫效果差了一丝,但好在林秋使用的墨比古代好了太多太多,也算是弥补回了劣势。
终于,林秋下笔,他这一次速度不快,大有一种徐徐图之的韵味,不骄不躁,又多了一种淡然,亦步亦趋,又少了一分慵懒。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林秋下笔,运笔,一句而成,站在旁边的主持人话筒“当”一下跌落在地上,而她恍若未知!
这一场决赛吸引足够多的来来往往的行人驻足观看,尤其在决赛的时候,观望的人几乎达到了顶峰。先前因为林秋最后一个来,又站在偏僻的地方所以关注他的人不多,但现在,已经有数十双眼睛汇集在了他的身上。
一个离得最近个子奇高的中年人突然喊道:“卧槽,我没看错,那哥们儿在写《兰亭集序》!”
“哗啦!”这话一出四座皆惊,不一会儿相继有人念叨道:“我去,果然是《兰亭序》,这小伙子是个猛人啊,连这个都敢写,他不知道临摹这篇天下第一行书,一旦出了一丁点的差错,立刻就会自己打脸么。”
有一个老者甚至摇着头说:“唉,可惜了这棵好苗子,我刚才看见他的草书,还觉得这孩子有潜力,现在看看,也不过是狂妄自大的人啊,他今天可能会毁了自己啊。”
议论已经起来,林秋却在这个过程中眉头都没有皱过一下,他的所有的精力和思想,已经在一开始便投入到兰亭序中去了。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林秋速度不增不减,依旧在自己的旋律中进行着。
“还在写,他疯了,他一定疯了,他真当自己是天才吗!现存世最好的临摹作品神龙兰亭距今也已经千年了,难道他觉得自己能比得上那些自小就使用毛笔的古人?”有人失声,眼中尽是不可置信。
十分钟过去了!
二十分分钟过去了!
三十分钟过去了!
林秋在一片质疑声中没有过半秒的停歇,他早已将自己彻彻底底地放在了一个超然于外的世界中,这个世界有流觞曲水,有映带左右,有美酒,有佳肴,有朋友,有佳人!
“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林秋手腕用力,将笔一提,风停雨歇,之上已是黑白文章!
《兰亭集序》成!
林秋擦擦额头的汗珠,精神逐渐从那种高度紧张的世界中脱离出来,而随着他的放松,全身立刻充满了一种无力感。
小暖赶紧递上半瓶水,林秋接过来把剩下的半瓶喝完,然后又距离喘息了好久,这才感觉身体有了些力气。
林秋这才有时间仔细欣赏自己的作品,一看之下内心便是狂喜。兰亭集序是行书的大成,临摹必须要有行书的那种蜿蜒委婉,又要有端庄自然,这一点林秋不担心,这是基本功,如果连这点基本功都没有,他也不敢选择这么高难度的作品。
真正困难的地方在于临摹其神,也就是体会这幅旷世行书的内在情感,林秋努力让自己融入到兰亭集序的那种情感中去,把自己努力想象成王羲之,然后重演着内容所说的故事,这样一来,自然可以将自己的情感替换成兰亭集序所需要的感觉。现在一看,这种做法果然正确无比。
林秋已经收笔,这一次的收获颇大,林秋几乎可以确定,头名一万大洋,应该稳了!
《我和领导心连心》
文/熊华
我和领导心连心,
领导指挥我前进。
大海航行若没舵,
问问大家行不行?
整整五分钟,林秋都在翻来覆去地看这首绝世古体诗的小纸条,他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个和平的高素质的人人都会写两首诗的年代,既然还能有幸看到这种有心意不落入俗套惊天地泣鬼神的好诗!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这特么是什么鸟玩意儿?
林秋忽然想到了某个年代的某位牛逼人的一首现代诗,似乎也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其中的一段是——但愿坟前有屏幕,看奥运,共欢呼!
多么的让人肝肠寸断啊,多么的振聋发聩啊,这种林秋一泡尿就能尿出来的好几首的东西,为毛今天会出现在这里啊!
好吧,林秋想不通的东西就决定不去想,他的目标是挣钱的,过程无所谓,手段也没关系,他需要的,仅仅是那第一名的奖金而已。
林秋开始琢磨,这个比赛有猫腻几乎是明摆着的,而从云虎那里得到的帮助又很有限,所以,他只能从实力上彻底的碾压这群渣渣,让他们一眼就能看出真正的差距,然后借周围吃瓜群众的舆论压力让他们就范。
林秋大脑开始飞速地转动,究竟要怎么样的一个作品让这些人闭嘴呢,如果单单的是靠某种书法,主观性太大,机会很小。
突然,起来脑中灵光一闪,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荡然而生,要想让这群人心服口服,那么只能选择他们奉为权威的经典,只要能够重塑经典,这群人自然不敢聒噪!如此一来一则让评委闭嘴,二来经典本身也让外行人所知道,更利于自己借势!这样想罢,林秋毅然决然下了笔。
打油诗被林秋用了前前后后一分钟不到搞定,字体用的是颜体,颜体指的是颜真卿的字体,是颜真卿楷书集大成者的美誉,用颜体写作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字体方正茂密,笔画横轻竖重,笔力雄强圆厚,气势庄严雄浑。好处就是谁都挑不出毛病,好坏大家一看便知。
林秋心想为了一万块钱,给你这首打油诗颜体的待遇,也算是对得起你了。写完后林秋接过小暖递过来的湿毛巾擦了擦手汗,然后原地站定闭目养神。
他接下来的作品,将会是获得书法金手指之后顶峰的一次宣泄,林秋容不得自己有一丝不尊,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即将书写的作品。
主持人已经发现了林秋的异样,这个年轻的御姐是懂书法的人,先前看了林秋的狂草料定林秋一定能进下一轮,现在看到林秋又故技重施闭目养神,她不禁又暗暗地期待起来。
其实有时候事情就是那么简单,如果她喜欢你,就会不经意间帮你一个小忙,这个忙,可能对你以后的人生产生巨大的价值。我的意思是,漂亮的御姐悄悄地走了过来,然后递给小暖一瓶矿泉水,接着指指林秋。
林秋这次调整状态用时很短,但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脑门还是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有些人的准备是让自己平和宁神。而林秋不一样,他需要的是狂热的激情,只能让自己的血液迅速循环,才能找到那种绝世的技艺。
小暖适时递上了矿泉水,林秋咕咚咕咚就喝下了半瓶,喉间的干渴得到缓解之后,林秋终于动了!
这一次他选择了小巧的紫毫。紫毫是用野山兔的背部毛做成的,因为颜色呈紫色所以叫做紫毫,紫毫的优点非常明显,笔尖坚硬,非常适合写端庄的文字。林秋有点略微遗憾,他本打算用鼠须笔,但真正的鼠须笔制作工艺已经失传了。
虽然用紫毫效果差了一丝,但好在林秋使用的墨比古代好了太多太多,也算是弥补回了劣势。
终于,林秋下笔,他这一次速度不快,大有一种徐徐图之的韵味,不骄不躁,又多了一种淡然,亦步亦趋,又少了一分慵懒。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林秋下笔,运笔,一句而成,站在旁边的主持人话筒“当”一下跌落在地上,而她恍若未知!
这一场决赛吸引足够多的来来往往的行人驻足观看,尤其在决赛的时候,观望的人几乎达到了顶峰。先前因为林秋最后一个来,又站在偏僻的地方所以关注他的人不多,但现在,已经有数十双眼睛汇集在了他的身上。
一个离得最近个子奇高的中年人突然喊道:“卧槽,我没看错,那哥们儿在写《兰亭集序》!”
“哗啦!”这话一出四座皆惊,不一会儿相继有人念叨道:“我去,果然是《兰亭序》,这小伙子是个猛人啊,连这个都敢写,他不知道临摹这篇天下第一行书,一旦出了一丁点的差错,立刻就会自己打脸么。”
有一个老者甚至摇着头说:“唉,可惜了这棵好苗子,我刚才看见他的草书,还觉得这孩子有潜力,现在看看,也不过是狂妄自大的人啊,他今天可能会毁了自己啊。”
议论已经起来,林秋却在这个过程中眉头都没有皱过一下,他的所有的精力和思想,已经在一开始便投入到兰亭序中去了。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林秋速度不增不减,依旧在自己的旋律中进行着。
“还在写,他疯了,他一定疯了,他真当自己是天才吗!现存世最好的临摹作品神龙兰亭距今也已经千年了,难道他觉得自己能比得上那些自小就使用毛笔的古人?”有人失声,眼中尽是不可置信。
十分钟过去了!
二十分分钟过去了!
三十分钟过去了!
林秋在一片质疑声中没有过半秒的停歇,他早已将自己彻彻底底地放在了一个超然于外的世界中,这个世界有流觞曲水,有映带左右,有美酒,有佳肴,有朋友,有佳人!
“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林秋手腕用力,将笔一提,风停雨歇,之上已是黑白文章!
《兰亭集序》成!
林秋擦擦额头的汗珠,精神逐渐从那种高度紧张的世界中脱离出来,而随着他的放松,全身立刻充满了一种无力感。
小暖赶紧递上半瓶水,林秋接过来把剩下的半瓶喝完,然后又距离喘息了好久,这才感觉身体有了些力气。
林秋这才有时间仔细欣赏自己的作品,一看之下内心便是狂喜。兰亭集序是行书的大成,临摹必须要有行书的那种蜿蜒委婉,又要有端庄自然,这一点林秋不担心,这是基本功,如果连这点基本功都没有,他也不敢选择这么高难度的作品。
真正困难的地方在于临摹其神,也就是体会这幅旷世行书的内在情感,林秋努力让自己融入到兰亭集序的那种情感中去,把自己努力想象成王羲之,然后重演着内容所说的故事,这样一来,自然可以将自己的情感替换成兰亭集序所需要的感觉。现在一看,这种做法果然正确无比。
林秋已经收笔,这一次的收获颇大,林秋几乎可以确定,头名一万大洋,应该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