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三十四、杀人还需要理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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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司机赶回孤儿院之前,长官就已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得知了“小狼灵”们潜逃的消息。令他怒火中烧的是,那个蠢到家了的司机居然就因为惧怕总裁的责难,而没在第一时间把这个噩耗传达给总部。
所谓的总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机构,总裁创建的跨国财团和长官统领的特种部队都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远不是最重要的。
今晚的行动已筹备了近一个月,把楚凡带离孤儿院只是第一环节,送上国际航班也不过是第二步。
将他带到美国的内华达山脉接受特训才是最终目的,而那又是一系列怎样的特训啊——尼雅参与了整个计划的制定,但也因此他才十分的不能理解,总裁为何要对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如此的惨无人道!
内华达是他的家乡,那片巨型山脉尼雅自然再熟悉不过。
要将一个七岁的孩子丢在那样一处看似风景绝佳的“绝境”里,他恐怕连第一天都熬不过去。
更不要说是整整三个月!
此刻驾驶着全副武器的装甲车,奔驰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之中,雷达迟迟没有为他们指引出一个明确的方位——看来司机的那辆越野车还真是神通广大,竟连军用雷达都搜索不到它的任何信号。
这倒令尼雅深感庆幸,他真是打心眼儿里希望楚凡能够逃脱。
“就这样消失吧,小狼灵,不管是谁劫走了你,只要他不是‘长老’或‘总裁’就好。”
他在心里这样默默祈祷着,可冥冥之中又有一种可怕的预感在不依不饶地干扰着他,有一个不知从何处传来的声音一直在他的耳边冷笑着,并一遍遍地重复着,
“你别做梦了,那小子既然是‘狼灵’,就永远没有逃脱的可能!”
那孩子一旦被长官抓捕回来,就将马上面对一个残忍的事实——长官在将他送往内华达之前,会先让他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你是被总裁‘制造’出来的,你只不过是一个总裁花尽心思和金钱制造出来的一个‘人造人’。哦,不,准确的说,是一个‘人造半兽人’。”
一个七岁的孩子,先不说他能不能弄懂这是怎么一回事,哪怕他表现得完全不知所措,但也抵消不了这个无情被揭透的事实的残酷性。
“所以他才被起名叫‘楚凡’吧。”尼雅不由自主地接着想下去,“可他究竟‘触犯’了什么呢?要被这样对待!”
其实,真正令他欲罢不能的疑惑是,总裁为什么要制造他们五个“半兽人”,也就是所谓的“狼灵”。
这也是尼雅为何放弃大学毕业后的高薪工作,只身一人跑到中国来当特种兵的原因之一。而且还是一个没有正规编制,更不被任何国家和机构承认的“秘密部队”。
长官给这支部队起了个很文雅的名字,叫“潜影”。可尼雅总觉得,叫“藏影”或许更合适。
“我们就是一群极力隐藏自己身影的怪人。”
而他们的长官无疑就是最怪的那一个。
四十一岁的他,一直是单身,从出生到现在。
他是个孤儿,这或许可以说是“命运”为他注定的单身。而之后,他既没找过任何女人,也没找过任何男人,就只能说是他自己选择了一种彻头彻尾的单身。
他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统,这从他的五官就不难看出:又长又扁的头颅,通天的鹰勾鼻,黑色的杏仁眼,肤色虽然黝黑,又会泛出一种金属感极强的红铜色。
还有他的纹身,细看才能分辨出那是一大堆半人半兽的土著神明,身上插满了各种鸟羽,又挂满了狰狞的骷髅。
这一身青绿色的绝妙图案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刺上去的,长官一无所知。他甚至不认得那上面的任何一个神明,更搞不懂它们所摆出的怪异姿势,和夹杂在其中的圆滚滚的神秘字符是什么意思。
他曾有意无意地向尼雅打听过,因为来自美国的这个小伙子对美洲的五十六个印第安种族全都了如指掌。
可尼雅在仔细琢磨了一番之后,也只是拧着眉头,把脑袋来来回回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我看得出这些图画一样的文字是玛雅人的,喏,就像这些圆滚滚的,像被雕刻过的石球一样的东西。”他指着长官身上的一堆堆字符介绍道。
“啊,这原来是字啊!”长官显然吃了一惊。“我还以为是什么鸟下的蛋呢。”
“可这些怪模怪样的神明有一大半又是阿兹特克人的。”
“阿什么兹?”尼雅说得太快了,长官不觉有些发懵。
“哦,他们跟玛雅人一样,都生活在墨西哥,可以说是玛雅文明的传承人。”
“玛雅人——这名字听上去怎么那么怪?”
“怎么怪了?”
“‘玛雅’,‘妈呀’!他们怎么给自己取了个这么不着调的名字?”
尼雅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只听他结结巴巴地接着往下说,“这不是他们给自己取的名字,而是欧洲人发现新大陆那会儿,第一次遇见他们时,听他们反复说的一个词,后来就索性作了他们的称呼。”
“哦,原来是这样。”长官若有所思地附和道。“那这么说来,我是玛雅人的后代了?”
“可能吧——但也可能是阿兹特克人。反正这两个印第安种族都是以嗜血和崇神著称的。”
“嘿嘿,你还别说,我纹身上的这些骷髅才是我最钟意的。你别告诉我,他们这两种人信奉的图腾就是这个。”
“没错儿,他们更偏爱将战俘或牺牲的头骨垒得像山一样高,他们的神庙和石碑上也刻满了这些玩意儿!”
“那可真带劲儿!想我头半辈子杀过的人,如果拧下了脑袋,垒一垒的话,差不多也有一座山了。”
这话令尼雅不寒而栗,尤其是长官当时的口气,居然是那么的自鸣得意,好像他干的是什么了不起的壮举一样。
“你干嘛要杀那么多人?”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
“杀人还需要理由嘛?有人叫你去杀就杀喽!”长官大大咧咧地说道,“我们这支部队存在的一大目的就是为了这个,替支配我们的人去杀他想杀的人,但永远都不能去问为什么!”
“这又是为什么?”
听尼雅这样问,长官的嘴边泛起了一抹极为不屑的冷笑:
“作为职业杀手,你干的很多蠢事都可以为自己找杀,而其中最蠢的一样是什么,你知道嘛?”
“是什么?”
“就是问你的老板,为什么让你去杀这个人!”
这句话又令尼雅一时哑口无言了。
早在司机赶回孤儿院之前,长官就已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得知了“小狼灵”们潜逃的消息。令他怒火中烧的是,那个蠢到家了的司机居然就因为惧怕总裁的责难,而没在第一时间把这个噩耗传达给总部。
所谓的总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机构,总裁创建的跨国财团和长官统领的特种部队都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远不是最重要的。
今晚的行动已筹备了近一个月,把楚凡带离孤儿院只是第一环节,送上国际航班也不过是第二步。
将他带到美国的内华达山脉接受特训才是最终目的,而那又是一系列怎样的特训啊——尼雅参与了整个计划的制定,但也因此他才十分的不能理解,总裁为何要对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如此的惨无人道!
内华达是他的家乡,那片巨型山脉尼雅自然再熟悉不过。
要将一个七岁的孩子丢在那样一处看似风景绝佳的“绝境”里,他恐怕连第一天都熬不过去。
更不要说是整整三个月!
此刻驾驶着全副武器的装甲车,奔驰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之中,雷达迟迟没有为他们指引出一个明确的方位——看来司机的那辆越野车还真是神通广大,竟连军用雷达都搜索不到它的任何信号。
这倒令尼雅深感庆幸,他真是打心眼儿里希望楚凡能够逃脱。
“就这样消失吧,小狼灵,不管是谁劫走了你,只要他不是‘长老’或‘总裁’就好。”
他在心里这样默默祈祷着,可冥冥之中又有一种可怕的预感在不依不饶地干扰着他,有一个不知从何处传来的声音一直在他的耳边冷笑着,并一遍遍地重复着,
“你别做梦了,那小子既然是‘狼灵’,就永远没有逃脱的可能!”
那孩子一旦被长官抓捕回来,就将马上面对一个残忍的事实——长官在将他送往内华达之前,会先让他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你是被总裁‘制造’出来的,你只不过是一个总裁花尽心思和金钱制造出来的一个‘人造人’。哦,不,准确的说,是一个‘人造半兽人’。”
一个七岁的孩子,先不说他能不能弄懂这是怎么一回事,哪怕他表现得完全不知所措,但也抵消不了这个无情被揭透的事实的残酷性。
“所以他才被起名叫‘楚凡’吧。”尼雅不由自主地接着想下去,“可他究竟‘触犯’了什么呢?要被这样对待!”
其实,真正令他欲罢不能的疑惑是,总裁为什么要制造他们五个“半兽人”,也就是所谓的“狼灵”。
这也是尼雅为何放弃大学毕业后的高薪工作,只身一人跑到中国来当特种兵的原因之一。而且还是一个没有正规编制,更不被任何国家和机构承认的“秘密部队”。
长官给这支部队起了个很文雅的名字,叫“潜影”。可尼雅总觉得,叫“藏影”或许更合适。
“我们就是一群极力隐藏自己身影的怪人。”
而他们的长官无疑就是最怪的那一个。
四十一岁的他,一直是单身,从出生到现在。
他是个孤儿,这或许可以说是“命运”为他注定的单身。而之后,他既没找过任何女人,也没找过任何男人,就只能说是他自己选择了一种彻头彻尾的单身。
他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统,这从他的五官就不难看出:又长又扁的头颅,通天的鹰勾鼻,黑色的杏仁眼,肤色虽然黝黑,又会泛出一种金属感极强的红铜色。
还有他的纹身,细看才能分辨出那是一大堆半人半兽的土著神明,身上插满了各种鸟羽,又挂满了狰狞的骷髅。
这一身青绿色的绝妙图案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刺上去的,长官一无所知。他甚至不认得那上面的任何一个神明,更搞不懂它们所摆出的怪异姿势,和夹杂在其中的圆滚滚的神秘字符是什么意思。
他曾有意无意地向尼雅打听过,因为来自美国的这个小伙子对美洲的五十六个印第安种族全都了如指掌。
可尼雅在仔细琢磨了一番之后,也只是拧着眉头,把脑袋来来回回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我看得出这些图画一样的文字是玛雅人的,喏,就像这些圆滚滚的,像被雕刻过的石球一样的东西。”他指着长官身上的一堆堆字符介绍道。
“啊,这原来是字啊!”长官显然吃了一惊。“我还以为是什么鸟下的蛋呢。”
“可这些怪模怪样的神明有一大半又是阿兹特克人的。”
“阿什么兹?”尼雅说得太快了,长官不觉有些发懵。
“哦,他们跟玛雅人一样,都生活在墨西哥,可以说是玛雅文明的传承人。”
“玛雅人——这名字听上去怎么那么怪?”
“怎么怪了?”
“‘玛雅’,‘妈呀’!他们怎么给自己取了个这么不着调的名字?”
尼雅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只听他结结巴巴地接着往下说,“这不是他们给自己取的名字,而是欧洲人发现新大陆那会儿,第一次遇见他们时,听他们反复说的一个词,后来就索性作了他们的称呼。”
“哦,原来是这样。”长官若有所思地附和道。“那这么说来,我是玛雅人的后代了?”
“可能吧——但也可能是阿兹特克人。反正这两个印第安种族都是以嗜血和崇神著称的。”
“嘿嘿,你还别说,我纹身上的这些骷髅才是我最钟意的。你别告诉我,他们这两种人信奉的图腾就是这个。”
“没错儿,他们更偏爱将战俘或牺牲的头骨垒得像山一样高,他们的神庙和石碑上也刻满了这些玩意儿!”
“那可真带劲儿!想我头半辈子杀过的人,如果拧下了脑袋,垒一垒的话,差不多也有一座山了。”
这话令尼雅不寒而栗,尤其是长官当时的口气,居然是那么的自鸣得意,好像他干的是什么了不起的壮举一样。
“你干嘛要杀那么多人?”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
“杀人还需要理由嘛?有人叫你去杀就杀喽!”长官大大咧咧地说道,“我们这支部队存在的一大目的就是为了这个,替支配我们的人去杀他想杀的人,但永远都不能去问为什么!”
“这又是为什么?”
听尼雅这样问,长官的嘴边泛起了一抹极为不屑的冷笑:
“作为职业杀手,你干的很多蠢事都可以为自己找杀,而其中最蠢的一样是什么,你知道嘛?”
“是什么?”
“就是问你的老板,为什么让你去杀这个人!”
这句话又令尼雅一时哑口无言了。